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处理事宜,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商议,若协商无果,则需由当地人民予以裁决。
对于未满两岁的婴幼儿,原则上应由其母亲亲自抚养。
而对于已年满两岁的儿童,如果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将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做出判决。
对于年龄超过两岁但尚未成年的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希望他们能跟随自己生活,此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个人素质、家庭的生活环境、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心以及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亲密度等等。
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岁时,应该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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