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行为,应依据该法第八十进行处罚。该条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且若有违法所得,还将被没收违法所得。
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仅适用于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未涵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情形。因此,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不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若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安全监察机构应首先责令其改正,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对签约维保公司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监督。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假期期间电梯因维护保养问题导致停用,可以通过提前申请停用,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建议积极整改,争取减少处罚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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