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是一家小工厂,工作强度大,加班频繁。最近因为实在太累了,不想去加班,所以没有去。结果工厂领导要扣我200块钱并算我旷工一天,真的让我很不爽。
了解《劳动法》后,我发现我的工资标准确实存在问题。每月22个工作日,每小时工资至少8元,基本工资不应低于1200元,而我每天只有40-50元,一个月下来基本工资只有1100元左右。这明显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有权要求公司补齐之前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我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仲裁部门会帮我搜集资料,支持我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入职1个月内,公司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我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并将未交的社会保险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我。企业需支付我月基本工资的33%作为社会保险费用。
辞职手续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是《劳动法》对企业的规定。在这期间,企业可以要求员工继续服务。但企业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支付双倍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等。
总之,我将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应有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希望我的经历能够提醒其他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勇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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