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除斥期间设定是有其科学性的。假设甲外出两年,期间社会关系会发生复杂的变化,音响可能多次流转,假设流转了十次,如果除斥期间设定为2年,甲回来后向提起诉讼,可能会否定这十次的交易,导致十次交易都面临法律纠纷,这显然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除斥期间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已经发生的交易行为,如果期限过长,反而背离了其初衷。
动产适用除斥期间一年,而其他法律规定的期限可能更长,如五年,但这只是针对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具备比较意义。除斥期间的存在,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避免长时间内频繁的法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除斥期间一旦超过,权利人还可以通过不当得利或侵权责任主张返还音响。在法律上,一旦除斥期间结束,权利人不再享有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但仍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与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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