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当企业接受捐赠时,需要根据捐赠物品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进行记录。若捐赠物为固定资产,例如一台仪器,接收时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196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11960
需要注意的是,8000元不应直接作为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处理。如果这台仪器确实用于研发,那么其折旧费应计入研发费。根据会计准则,研发费用应当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等。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应当将其作为研发费用的一部分进行核算。
在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时,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小,且不构成重大负担,可以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但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且对所得税费用构成较大负担,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最后按当期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综上所述,企业在接受捐赠时,应根据捐赠物品的具体性质和用途,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并在缴纳所得税时,根据捐赠收入的大小和性质,合理安排所得税费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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