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西斯·培根(1561—1626)是英国唯物主义和实验自然科学的先驱,也是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开创者和近代归纳法的奠基人。他主张世界由物质构成,万物由光、重量等简单性质组成,形式是简单性质的基础,即事物的内在规律性。他认为运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反映了他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机械论的观点。
培根认为认识的对象是自然界,认识起源于感觉,感觉是可靠的。他强调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认为结合的关键是实验,真理的标准在于检验。他的这一观点对后世的科学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培根对经院哲学和传统观念进行了批判,认为经院哲学以主观成见和臆测代替对事物本来面目的认识。他批判了四种假相:种族假相、洞穴假相、市场假相和剧场假相。针对宗教神学,他破除了迷信、思想,但没有揭示经院哲学的社会根源,将假相视为人类本性固有的。
培根提出了经验归纳法,称之为“获得知识的新工具”。实际上,这是三表法:存在表、差异表和比较表,分为收集材料、整理材料和排斥三步。这种方法为近代科学归纳法奠定了基础,然而他并未弄清归纳与演绎之间的辩证关系。
培根的科学主义精神不仅体现在其对经验的重视,更体现在他对传统观念和哲学方的批判。他提倡通过实验和观察来获得知识,这种思想对现代科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尽管他的理论中仍存在一些局限,但他的贡献不可忽视。
培根的经验主义哲学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他主张通过观察和实验来获取知识,这种思想对后来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产生了重要影响。他提出的归纳法,即从具体经验中归纳出一般规律,是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尽管培根在归纳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他也未能完全解决归纳与演绎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一问题至今仍是哲学界探讨的热点。然而,培根的经验主义哲学和对科学方的贡献,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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