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获得了德国的永久居留权,是否意味着必须申请德国国籍?实际上,持有德国的永久居留权并不强制要求成为德国公民。德国法律允许持有者同时保留中国国籍,但这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对于那些希望保留中国国籍的永久居留者,必须明确的是,一旦选择加入德国国籍,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想要恢复中国国籍者,应向中国驻德国大使馆领事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1、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2、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信,需详细说明恢复中国国籍的理由;3、申请人的外国护照复印件;4、曾拥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5、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恢复国籍相关的其他材料。
德国的居住所有权制度较为复杂,物权的设立需要在公证人面前达成合意,且不允许附加任何条件或期限。设立长期居住权时,需向登记机关出示经建筑官署证明的建筑图。长期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也可以不设定具体期限。这项权利可以转让或继承,并可用于设定用益权或提供他人使用、借贷或租赁。
值得注意的是,当长期居住权转让时,受让人需继承原有的使用借贷或租赁的权利义务以及对土地所有人的义务。这种限定物权的出现,体现了现代民法中租赁权向物权化趋势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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