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无生产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必须标注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等信息。缺少生产日期的产品视为“三无产品”。
02 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产品应当配备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证明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缺少这些证明文件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
03 无生产厂家: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应明确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以便消费者追溯产品质量。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的产品被定义为“三无产品”。
“三无产品”这一术语虽然不是法律概念,但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通常指的是缺少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厂家信息的产品。也有说法认为“三无”是指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或者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无论哪种说法,缺少上述任何一项或几项要求的产品都可以被认定为“三无产品”。如果发现有产品不符合这些要求,消费者可以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若消费者购买了“三无产品”,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要求获得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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