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夫妻共同购置商铺的离婚财产分配上,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以双方协商为主导,若协商无果,则诉诸法律,要求结合各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以及商铺运营的便利性进行裁决。
通常情况下,在双方经济状况无明显优劣之分的前提下,会采取竞拍方式确定经营权归属,出价较高者胜出。
而胜利者有义务给予落败者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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