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签署买卖合同时,可以通过委派他人代为签署,然而,受托人需提交书面形式的授权协议以证明其代签之合法性。
首先,若未经当事人明确授权即擅自代签,此举构成无权代理,由此产生的代签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代签行为人均须对所签署的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对方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签人为具有代理权之人并与之签订合同,则该方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其次,若代签行为已获得合法授权或事后得到了被代理人的认可,那么该代签行为便具备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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