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屋若在婚后由双方共同支付购买款项,则该房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并应在房产证上登记两人姓名。
婚姻关系中,以下收入均属夫妻共有的共同财产范畴:
(一)薪资、红包、劳务所得;
(二)生产经营、投资所获之利润;
(三)知识性财产所带来之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五)其他应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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