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型人格障碍是一种常见的人格障碍,据1988年的上海市青少年心理卫生调查,这类人格障碍的人数占心理障碍总人数的5%。《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CCMD-2-R)描述了强迫型人格障碍的症状表现:
1. 在任何事情上都追求完美,有条不紊,有时这会影响工作效率。
2. 坚持别人也按照他的方式做事,否则心里很不痛快,对别人做事很不放心。
3. 犹豫不决,常推迟或避免作出决定。
4. 经常感到不安全感,反复考虑计划是否恰当,反复核对检查,唯恐疏忽和差错。
5. 拘泥细节,甚至生活小节也要“程序化”,不遵照一定的规矩就感到不安或要重做。
6. 完成工作后常缺乏愉快和满足感,反而容易悔恨和内疚。
7. 对自己要求严格,过分沉溺于职责义务与道德规范,没有业余爱好,拘谨吝啬,缺少友谊往来。
患者状况至少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强迫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的具体行为表现有三个方面:
1. 总笼罩在不安全感中,常处于紧张和焦虑状态,如门锁上后反复检查,担心门是否锁好,写完信后反复检查邮票是否已贴好,地址是否写对了等。
2. 思虑过多,对自己做的事总没把握,总以为没达到要求,别人一怀疑,自己就感到不安。
3. 行为循规蹈矩,不知变通,爱好不多,清规戒律倒不少。处理事情有秩序、整洁,严守时刻,但对节奏明快、突然来的事情显得不知所措,很难适应,对新事物接受慢。
总的来说,强迫型人格给人以刻板、僵死、缺乏生命活力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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