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于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最新标准是基于2017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具体而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698元/年,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50元/年;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93元/年,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2721元/年。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可以遵循以下公式:
1.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再乘以赔偿年限。
2.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20年。
3. 丧葬费的计算方式为: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4.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是:受诉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以抚养年限。
5.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
6. 医疗费赔偿金则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费用。
7.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为:受害人的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
8.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为: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
9. 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于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11. 住宿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以住宿时间。
12.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 直接财产损失费是指受损坏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 精神损害费的计算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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