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虎偷车没有被判死刑。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被告人邱虎,无职业。2010年1月19日曾因犯诈骗罪被民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010年9月15日刑满释放。2012年6月12日又因诈骗罪被孝昌县人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2013年11月5日刑满释放。2015年1月13日再次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应城市刑事拘留,2015年1月21日经民批准逮捕,次日由应城市执行。现羁押于应城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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