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消防科或支队。消防证指的是消防许可证,是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向当地消防科或支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通过后发放的凭证,办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办理消防许可证的机构是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的消防救援机构。如果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合格的,应当予以许可。
消防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领取申报表;
2、填写好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3、当地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7天内,按规定收取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许可证;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按规定收取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消防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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