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性质上,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属于【无形资产】,不是【不动产】。
但是在税务处理上,土地使用权租赁需要按不动产租赁缴纳相关税费。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款: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
另外和您说下,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无形资产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缴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的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二条【销售无形资产】第三款【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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