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营过程中,若正线载客列车出现故障无法移动,行车组织的处理原则如下:
1. 行车组织由OCC(运营控制中心)全权负责,故障判断与处理由司机负责,调度员负责指导司机处理故障。行车调度接到司机报告后,应立即通知车场值班主任。
2. 司机对故障的初步处理时间为3分钟。若3分钟后仍未解决问题,司机应请求技术支援,并继续尝试排除故障。
3. 故障处理的总原则不应超过8分钟。如超出时间,OCC主任将决定处理方案。确定救援必要时,司机应做好防护和连挂准备。紧急牵引模式下,按规定的程序和速度操作。
4. OCC在实施电客车救援时,通常采用正向救援方式。特殊情况下,由行车调度决定救援方式,并通知相关车站准备列车引导员。
关于列车救援的关键步骤包括:
1. 区间迫停的故障列车,以头端百米标为停车位置报告。
2. 救援列车前往前,必须在车站清客。如区间内无法空车救援,最近的车站应协助清客。
3. 站内救援前需清客。区间内救援时,救援列车应推送或牵引故障列车至车站清客。
4. 行车调度可视情况预先安排救援列车清客,以便迅速实施救援。
5. 行调接到救援请求后,发布救援列车命令。
6. 申请救援的列车不得动车。司机应开启两端标志灯,并准备连挂。
7. 司机排除故障前,不得启动列车。排除故障成功,应报告取消救援。
8. 救援列车推进故障列车时,司机在前端驾驶室指挥,限速23km/h。牵引时同理,限速23km/h。
9. 禁止使用工程车救援载客列车。电客车救援工程车原则上不允许,工程车救援空客车时,应双机重联,救援列车限速20km/h,推进运行限速1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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