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命令行中使用set命令设置的环境变量,那么这个设置仅在当前会话中有效,并不会持久地改变系统级别的环境变量。因此,重新设置即可。
但如果是在“我的电脑”属性中删除了环境变量,那么这种改变是永久性的,除非你是在删除时进行了撤销操作。具体来说,按Ctrl+Z可能会恢复刚刚的操作,但这仅限于你操作后立即按下此快捷键。
如果已经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恢复,那么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重新设置环境变量。这其实并不复杂,具体步骤如下:
1. 首先,右击“此电脑”或“计算机”图标,选择“属性”。进入系统属性界面。
2. 点击“高级系统设置”按钮,打开“系统属性”对话框。
3. 在“系统属性”对话框中,点击“环境变量”按钮。
4. 在“环境变量”窗口中,找到“系统变量”部分,定位到Path变量,点击“编辑”按钮。
5. 在弹出的编辑窗口中,可以添加新的路径或修改已有的路径。
6. 完成设置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更改。
7. 为了确保更改生效,可以重启电脑或重新打开命令提示符。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重新设置丢失的环境变量,确保系统能够正确识别和使用所需的程序和文件。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