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按照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进行办理。
A. 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应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告知,并提交相关资料。
报检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报检:施工单位携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相关资料到中心业务大厅进行报检。
2. 受理:业务大厅的专人负责受理,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全面性,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3. 沟通:检验人员会与施工单位联系,确认现场准备情况,并商定监检项目和日期。
4. 监督检验:检验人员依据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验,对材料与现场情况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检验,并签发《监检工作联络单》或《监督意见通知书》。
5. 报告出具:现场检验人员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检测机构的审批人员对监督检验结论签字负责。
B. 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转让鉴定的申报、受理、检验、报告出具。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人:已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使用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或个人。
2. 申报时限: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停用6个月以上的设备重新启用前,要求作转让鉴定的设备准备转让前。
3. 申报程序:包括网上报检和大厅报检,需提交设备相关证明和资料,填写检验申请。
三、检验:由持有相关检验资格证的检验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在用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检验完成后,及时告知设备的安全状况和整改时限,并在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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