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报考条件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获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 拥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 拥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 拥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 拥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 拥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对于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一定条件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条件包括: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关于学历要求,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为标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01年年底。考试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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