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也就是现行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监管方式”,是基于国际贸易的进出口货物交易方式,并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和监管要求所设定的管理方式。由于不同监管方式下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和统计作业要求有所不同,H2000通关管理系统中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了四位数字结构,以便更好地满足海关管理需求。其中,前两位数字代表海关监管分类代码,后两位数字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方面进口或出口的贸易方式。该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为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包括:
1. 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 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3.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4.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
5. 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
6. 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
7. 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8. 来料养殖、来料种植的进出口货物或相关产品。
三、一般贸易流程
一般贸易的流程主要包括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这些环节的监管也围绕这四个方面展开。
1. 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前),向海关申报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海关会以收发货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如商业、装箱单等)进行审核。
2. 配合查验
海关为确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的内容与货物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海关编码、价格、原产地等,会实施查验。查验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特殊情况也可在监管区外进行。查验方式包括彻底查验和抽查,操作可人工或使用设备。
3. 缴纳税费
货物经过申报和查验环节后,海关会计算应征税费,并开具税款缴款书和收费票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交付税费或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办理。
4. 放行
海关在确认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资料及相关单证无误,并完成税费征缴后,结束对货物在现场的监管,允许货物离开海关监管区。在实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放行通知可通过电脑系统发送给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行打印并提取或装运货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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