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有法规:
1. 总公司作为单一出资者及股东,若是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便不可向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
2. 注册过程中需明确标注公司性质为自然人或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上公开披露;
3. 每财年结束后,需编制详尽的财务报告,并接受权威会计机构的严谨审计;
4. 若股东不能证明其账户内资产与公司财产,应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5. 子公司作为法人,具备专属名称和章程,独具特色且的组织结构,享有完全自主的财产权,能够自我维持和承担盈亏核算,以自身名义参与商务交易,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商业行为及责任负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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