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第四级别系指对患者身体造成显眼损伤且叠加其他严重后果之情况,包括拔掉健康牙齿和重器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在内的多种情节。
依照人体受创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医疗事故对患者的伤害最大,四级最小。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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