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一方选择净身出户,其仍需履行偿还贷款的义务。
在离婚之际,若夫妻共同财产未能完全抵扣共同负债,则各方不论有无协议,皆须对该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方索求全额还款。
对于一方在婚前所背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提出请求的,不被法律认可。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证实所负之债是为支持婚姻期间的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其诉求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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