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进行结构性裁员时,需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比率,给予经济补偿。
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至一年内,则视同一年;
若不足六个月,则给予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对于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市级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将按该三倍数额支付,但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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