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抚养费的支付涵盖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必要的医疗费用等三项合理支出,以便保障孩子的日常生活与正常教育所需。
关于具体的支付金额,应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商定,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可提交人民进行裁决来确定适当的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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