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更正。
先查验合同是否已向房管局报备。
二、若已报备,则于签订商品房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如有共识,仅可更改非核心内容的相关条款;
此时,开发商有权查阅并调整电子合同内容。
三、如超出上述期限或已报备,无论核心或非核心内容,均需买卖双方达成共识,携带原备案合同及变更申请前往相应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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