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全部房款能否撤销合约,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1. 如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缺陷,无法按期交楼;
或实质性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日常居住;
或开发商在签署合同后,私自将房屋出售或抵押给他人等情形,买方均可申请退房。
此时,若能证实卖方存在合同法所允许的解约行为,即可要求退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 然而,若仅为个人意愿改变,一般难以实现退房。
即便尚未签订购房合同,但事实上已构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无故退房则属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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