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2. 办理叉车使用登记证需提供以下手续: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一式3份,填表内容应打印,不能有空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设备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 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原件聘用单位栏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
- 相关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叉车属于特种设备,应在县工商局特监股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方可使用。
4. 办理注册登记时,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 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 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隐键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 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 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5. 注册登记流程如下: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收到注册登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资料工作,符合条件的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填写有关内容。
- 注册登记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将一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保留一份在本单位存档。
- 厂内机动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还应当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
6. 叉车上牌需知的资料:
- 送检:厂内机动车辆报检单(两份)、叉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拥有权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拥有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不是法人直接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一份。
- 申请行驶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两份)、检验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叉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拥有权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拥有权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不是法人直接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叉车管理制度及目录各一份、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 叉车作为场内特种设备每年年检一次。未依法上牌的叉车,企业在后续工伤处理过程中将依法负担比例更大的责任。质监部门将依法对企业罚款3万元至30万元,查处未上牌或未年审叉车。
8. 叉车上牌流程:
- 新购叉车凭随车提供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办理报检登记手续。
- 检验机构在收到报检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由检验员协调时间上门对设备进行检验,同时收取检验费450元,新车会有100元牌照费用,共计约550元。
- 上门检验合格后,一个月内凭检验单领取检验合格报告及牌照,检验流程完成。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变动而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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