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开挖”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不采取任何边坡支护措施,而是根据土壤的实际情况进行放坡处理,以此来保证边坡的稳定性。这种开挖方式与采用了边坡支护措施的基坑开挖相比,上口面积会显著减小,相应的土方量也会减少,但这并不符合基础大开挖的定义。
二、当一栋建筑物的基础同时被整体开挖,且基础之间没有留下土壤间隔时,这种情况可以被称为大开挖。大开挖并不局限于特定的面积,例如,即使有个别的基础面积超过20平方米,其他基础采用条形开挖方式,也不能算作大开挖。
三、打孔桩是通过使用钻机等设备在预定的位置钻孔,随后将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灌注到孔中形成的桩。这种桩被称为打孔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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