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建筑设计中,考虑消防安全时,并不侧重于两楼梯之间的最大距离。
2. 相反,关注的是从建筑内任何一点到最近的房间疏散出口,或者是从房间门到该层的安全出口的最大疏散距离。
3. 双向疏散的考量下,针对框架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疏散距离规定如下:
a. 托儿所和幼儿园:25米
b. 医院、疗养院、学校:35米
c. 其他建筑:40米
- 注:上述场所若配备喷淋系统,疏散距离可相应增加25%。
4. 对于高层建筑,疏散距离的规定为:
a. 医院病房部分:24米
b. 医院其他部分、旅馆、展览楼、教学楼:30米
c. 其他建筑:40米
- 注:高层建筑即使设有喷淋保护,疏散距离也不得增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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