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工作业:涉及电气设备安装、维护、检修等操作。
2.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包括各种焊接方法的操作,以及使用火焰或其他热源进行金属或其他材料的热切割。
3. 高处作业:在高处进行的建筑施工、维修、清洁等作业。
4. 制冷与空调作业:涉及制冷系统安装、调试、维护和空调设备操作。
5. 煤矿安全作业:针对煤矿环境中的安全检测、监控和紧急救援等作业。
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涉及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安全检查、监测和紧急情况处理。
7.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加工区的安全操作。
8. 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针对冶金工业中的安全操作,特别是涉及有色金属生产的过程。
9.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理的安全操作。
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生产和处理等安全作业。
11. 其他作业:由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范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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