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强卖是指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迫使消费者进行非自愿的交易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违背了市场交易的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强买强卖的定义和表现形式
强买强卖通常表现为通过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进行商品交易或接受服务。暴力手段包括殴打、捆绑、抱住、围困、伤害或砸毁财物等;威胁手段则包括加害人身、毁坏财物、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进行精神强制。
强买强卖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强买强卖的常见情形
强买强卖的常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强迫他人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等资产,以及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等。
详情官方服务预约搬家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