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夫妇应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以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认可为前提,可以将债务归类为共同债务。
如果某一方的债务明确用于家庭生活,则亦视为共同债务。
针对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偿还。
而在婚前债务、个人债务以及不合理的支出等方面,如为单人债务,无需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