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领取结婚证书,男方和女方之间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仅仅是普通的恋爱同居。
因此,无需提及离婚程序。
对于财产分配问题,需视具体财产状况而定。
若同居期间涉及共同财产,有书面协议者,则依协议处理;
若无协议,应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兼顾各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度以及各自的生产生活需求,即依据双方出资比例分割。
个人财产归属于个人,不纳入分割范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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