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诉讼费用会由双方分担。在离婚案件审结时,人民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诉讼费用的具体负担。如果原告预交诉讼费用存在困难,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一、关于起诉离婚诉讼费用的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时,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败诉方最终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在审结时,诉讼费用的具体负担由人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原告在预交期内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如果原告未在预交期内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未获批准仍不预交,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撤诉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人民不予受理。
二、夫妻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前保全适用于紧急情况,如发现对方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诉讼保全则是在起诉后,发现对方有类似行为时申请的保全措施。需要注意的是,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否则将解除财产保全。
在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离婚案件中败诉方的认定不明确,因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会被分割。因此,会根据财产分配数额的多少,判决双方按比例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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