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企业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为100000元,率为17%,同时提供产品运输服务。若甲公司单独开具运输,运费收入为10000元,根据计算,运费部分的税额为10000/(1+11%)X11%=990.99元,与销售商品的销项税额合计为17990.99元。
若甲公司未单独开具运输,而是将运费部分与商品销售一起开具,则运费部分的额为10000/(1+17%)X17%=1452.99元。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将运输服务和商品销售合并开具。这样,运输服务的部分与商品销售的部分一起计算,可以简化税务处理流程,但需确保符合当地税务法规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处理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确保所有税务处理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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