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须至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若无结婚证书,需先办理此项手续,以获取证书后方能携带彼此身份证明及户籍资料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申请过程中务必出示结婚证书,故需先行取得该证书。
结婚证书为办理准生证必备文件,因此如尚未领取,则无法办理准生证。
然而,这并不影响生育及新生儿户口登记。
一、办理准生证所需证件如下: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并至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4.免冠照片各一张;
5.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二、未婚生育子女户口登记流程如下:
1.持孩子出生证明与父母双方身份证,前往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报户口;
2.原则上,非婚生子女户口随母,若欲随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并填写书面说明;
3.部分地区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方可落户,但具体规定因地而异,许多地方无需缴费即可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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