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所谓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其权利。这种自我保护是法律赋予权利的内在属性,但私力救济的使用受到法律的严格,权利人只能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1. 民事权利私力救济措施的种类
- 自卫行为:当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或有遭受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为防止损害发生或扩大,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自卫行为分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
a. 正当防卫:指为了保护本人、他人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对现实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行为。其构成条件包括:存在现实不法侵害、防卫对象为不法侵害人、防卫目的是保护合法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防卫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
b. 紧急避险:指为避免本人、他人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受到紧迫危险而采取的避险行为。其构成条件包括:存在紧迫现实的危险、危险涉及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采取方法适当、避险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
- 自助行为:权利人为保护自身权利,在无法及时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财产进行扣押或对其人身自由进行约束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构成条件包括:旨在保护权利、情势紧迫无法请求公力救济、采取手段适当、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
2. 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
- 为保护自身权利而采取行动;
- 情势紧迫,无法及时请求公力救济;
- 采取的手段适当;
- 事后及时请求国家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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