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约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满足如下条项:
首先为约定解除,其次为法定解除,分类为以下五种情况:
①不可抗力;
②租期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逾期主要债务并经提醒还未履行;
④拖欠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
⑤除上述四点外的其他特殊情形。
最后是违约解除,在此不予赘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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