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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划分已抵押房产
2024-12-06 20:34:4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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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且房贷为用夫妻共财支付,则离异时可经协议商定将房产权给其中一方,该方负责后续还贷,同时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若无法达成协议或对协议有争议,可诉诸法庭要求裁决。
若房屋属个人财产,如为某一方父母赠与并登记子女名下,或是由配偶一方于婚前购得,则不为夫妻共有财产,应由房产持有人承担房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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