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连锁经营领域,《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人必须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违反此规定者,最高可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特许人备案制度”对特许加盟欺诈起到了一定的监管作用。根据《条例》,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商务主管部门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并定期更新。若逾期不备案,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
然而,尽管有这些规定,市场上仍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许多中小投资者对此缺乏了解,若不进行深入调查就贸然投资,最终可能血本无归。
诈骗公司的三招诱饵
业内人士总结出,诈骗公司通常会使用以下三种手段诱骗投资人:
第一招:提供廉价积压产品。在公司考察时,样板间里的样品可能是真正的高档产品,但缴纳了加盟费和高额的首期货款后,投资人却只能拿到从批发市场淘来的积压货,其价值远低于货款。
第二招:设置高额进货门槛。合同中通常会有一条重要内容,要求投资人必须在一年内购进一定数量的货物(价格多为数十万元)。一旦发现产品滞销,投资人可能因不愿继续进货而违约。此时,如果投资人要求返还加盟费,公司会以合同约定为由,声称投资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招:收取高额装修费用。大多数“加盟”合同中都规定了店面形象的统一要求。为了确保风格一致,公司要求由其负责店面装修,但装修费用需由投资人承担。仅装修一项,投资人往往要额外支付数千元至数万元。
第四招:收取高额押金。有的公司声称免去加盟费和首批货物费用,但要求按照提供货物的价值收取押金,后期会按进货量逐步返还。然而,往往价值千元的货物,公司收取的押金高达数万元。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低劣,无法正常销售,迫使投资人违约。此时,公司可以堂而皇之地扣押押金。
法律建议
昆鼎律师事务所程纬律师指出,通常情况下,这些专门诱人上当的公司都具有合法身份,其品牌也经过合法注册。合同中会用严谨的语言将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化解于无形,而投资人则仅需继续掏钱,享受不到任何实质权利。
这种公司的目标多为外地人,尤其是越远越好,一般不会发展本地人。因此,一旦进入法律程序,一个有家有业的普通投资人很难长期在北京打官司。
为了尽可能避免上当,投资人应在投资前进行实地考察,观察其他加盟者的经营情况,尽量去实地考察生产地,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咨询该公司情况,询问是否曾被其他投资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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