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要求:
项目交付使用后,若入住率达到50%以上,开发商或业主可向所属街道申请协助,建立业主委员会;
若入住率未达50%,需在三年后方可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成立流程:
1.项目满足业委会成立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向当地事处、乡镇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2.收到申请后,街道将指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并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该小组除街道或乡镇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及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代表。
此外,业主代表应占筹备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且其资格应符合业主委员任职要求。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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