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附随雇生之一,与主合同相互依存。
主合同若失效,则相应的担保合同亦失效。
主合同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间达成的经济协议;
而担保合同则由债权人与债务方或第三者签定,用来保障主合同中的权益得以实现。
故此,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基础,是主合同的重要支撑。
无主合同,便无需担保合同,这从侧面论证了二者之间的主从关系。
此外,担保合同本身也是从属性质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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