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补偿涵盖宅基地所有权及集体住房补贴。
在合规一户多宅情况下,房屋仍归个人所有,可享受集体补偿价价值,包括宅基地地价与房屋重新构建费用。
产权调整则着重在相同宅基地面积内补助房屋,多余部分亦同样纳入房屋面积计算范畴,并予以补贴。
注:
屋况重筑均价标准将由县级依据地域实际建筑状况,设定在400至700元/平方米之间。
户均安置面积以100至150平方米为限,房屋区位补偿则根据720元/平方米乘以房屋安置基准面积进行计算。
自愿退出宅基地者,国家将提供相应补偿。
此项补偿主要面向因合法买卖或继承等途径获取的宅基地。
各地宅基地退出补偿存在差异,如陕西省西安市宅基地有偿退出每亩补助价格为22万元至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万元至16万元,陕南为10万元至12万元,陕北为16万元至18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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