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决定解除婚约,依照传统风俗需向男方归还其赠送的彩礼。
然而,退还彩礼的具体额度及比例因实际情况而异。
若双方未正式登记结婚,男方有权请求全额返还;
反之,若已登记结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之诉求。
但是,如男女双方既未同居又或男方在婚前支付女方款项致使自身生活陷入困境,男方可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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