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获比赛奖金属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归双方共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及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仅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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