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人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他/她便可有资格向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首先,就是该债权人无法偿还其所应承担的到期债务,且其资产储备亦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务;
其次,若该债权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且在明面上已显示出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那么同样也具备了申请破产清算的资格。
而所谓“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这一表述,则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有效地建立起来;
(2)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正式期满;
(3)债权人尚未完全清偿其所负有的债务。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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