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轮使用安全至关重要,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用砂轮机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正常运转。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眼镜,并启动除尘装置后方可进行工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砂轮机。
在启动砂轮机前,应仔细检查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是否有杂物。若砂轮机磨损严重,径向跳动过大,或防护罩等部件有损坏,则不应使用。换新砂轮时,需选择无裂纹、无破损且与砂轮轴配合良好的砂轮。砂轮卡盘直径应大于砂轮名义直径的1/30,并在砂轮与卡盘之间加装软质垫片。安装时,砂轮卡盘需均匀用力,且要加垫、平衡,经过修整、平衡和校验后方可使用。
防护罩和透明防护板以及吸尘器必须检查完备。托刀架与砂轮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3毫米,磨削前应进行调整,满足要求,并且装置牢固。砂轮机启动后,需空转2~3分钟,确认运转正常后才能使用。磨削时应侧位操作,避免面对砂轮圆周面磨削。
磨工件或刀具时,不得用力过猛,禁止撞击砂轮。同一块砂轮上不得多人同时使用,更不能在砂轮侧面磨削。磨工件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侧面,以防砂轮崩裂造成事故。磨工具专用砂轮仅用于磨削特定工具,不得磨其它工件或材料。
对于细小、大型或不易拿的工件,不宜在砂轮机上磨削。特别是小件工件需用夹具固定,以防挤入砂轮机内或卡在砂轮与托板之间,造成砂轮破损。砂轮不得接触水分,应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导致事故。
砂轮磨损至接近法兰盘边沿旋转面10毫米时,应更换新砂轮。发现砂轮面有沟槽或径向跳动过大时,应及时进行打磨处理。关闭砂轮机时,应先停砂轮机,最后停除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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