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报道层出不穷。这种行为不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前不久,杭州发生的胡斌飚车肇事案,给受害者和肇事者本人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最终胡斌被判刑三年。然而,仅仅几天后,在同一个城市,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一名女子在过马路时被撞飞,当场死亡,这一场景令人难以直视。
为什么这些肇事者不能吸取教训,依然我行我素?为什么这种令人痛心的事件会一再发生?试问,如果走在人行道上或斑马线上都不安全,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在哪里行走才是安全的呢?酒后驾车肇事案屡禁不止的一个主要原因,我认为是由于现行交通法规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肇事的责任人判赔量刑过轻。如果能够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罚力度,那么那些想喝酒的人或许会考虑自己酒后是否还能开车。
因此,我希望我们现行的交通法规能够有所改进,能够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关于酒后驾车肇事责任人的判罚和追究刑事案件的条款。这样,我们就能从重从快从严地对这些肇事者进行制裁,从而有效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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